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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勒令退学处理不服可否状告

2001-03-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我所在的大学以我学习成绩不好、违反校规谈恋爱并经常滋事为由,勒令我退学。我找校方交涉多次,校方不愿改正。我想到法院告母校,法院会受理吗?

 小伟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就你的情况说,必须首先确认高校对学生实施的管理行为是否属于行政管理行为的性质,以及“勒令退学”属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显然,勒令退学是一种内部纪律处分而非行政处罚。所以你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应当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向母校的主管部门——省或市教委提出申诉,由教委出面解决;如对教委的决定不服,便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政法报》2001.3.15潘家永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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